
高危行業安全評價和重要設備檢測檢驗
一、高危行業安全評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礦山(包括采石場)、建筑施工、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等高危行業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安評機構進行各類安全評價。否則,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高危行業安全評價,目前國內通常根據工程、系統生命周期和評價的目的,分為四種:
1、安全預評價
項目建議書和可研性研究報告階段。安全預評價是根據建設項目可研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2、安全驗收評價
是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試生產運行正常之后。安全驗收評價通過對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實際運行狀況及管理狀況的安全評價,查找該建設項目投產后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安全現狀評價
安全現狀評價是針對系統、工程的安全現狀進行的安全評價。通過評價查找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安全專項評價
是根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的。安全專項評價是對專項安全問題進行的安全分析評價,如危險化學品專項評價,非煤礦專項安全評價等。
二、重要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
目前,國家規定必須強制性檢測檢驗的設備設施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高壓醫用氧艙、起重機、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防爆電器、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藝機及游樂設施、沖壓設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