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評價單元劃分
1.評價單元的定義
評價單元就是在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評價目標和評價方法的需要,將系統分成的有限、確定范圍進行評價的單元。
美國道化學公司在火災爆炸指數法評價中稱:“多數工廠是由多個單元組成,在計算該類工廠的火災爆炸指數時,只選擇那些對工藝有影響的單元進行評價,這些單元可稱為評價單元”,其評價單元定義與我們的定義實質上是一致的。
2.劃分評價單元的目的
劃分評價單元是為評價目標和評價方法服務的,要便于評價工作的進行,有利于提高評價工作的準確性。
3.劃分評價單元的意義
將系統劃分為不同類型的評價單元進行評價,不僅可以簡化評價工作、減少評價工作量、避免遺漏,而且由于能夠得出各評價單元危險}生(危害性)的比較概念,避免了以最危險單元的危險性(危害性)來表征整個系統的危險性(危害性),夸大整個系統的危險性(危害性)的可能性,從而提高了評價的準確性,降低了采取對策措施的安全投資費用。
4.劃分評價單元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評價單元的劃分,一般將生產工藝、工藝裝置、物料的特點和特征與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分布有機結合進行劃分,還可以按評價的需要將一個評價單元再劃分為若干子評價單元或更細致的單元。由于很難用明確通用的“規則”來規范單元的劃分方法,因此會出現不同的評價人員對同一個評價對象劃分出不同的評價單元的現象。由于評價目標不同、各評價方法均有自身特點,只要達到評價的目的,評價單元的劃分并不要求絕對一致。
常用的評價單元劃分原則和方法如下:
1)以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為主劃分評價單元
(1)對工藝方案、總體布置及自然條件、環境對系統影響等綜合方面的危險、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評價,可將整個系統作為一個評價單元。
(2)將具有共性危險因素、有害因素的場所和裝置劃為一個單元。
a)按危險因素類別各劃歸一個單元,再按工藝、物料、作業特點(即其潛在危險因素不同)劃分成子單元分別評價。例如,煉油廠可將火災爆炸作為一個評價單元,按餾分、催化重整、催化裂化、加氫裂化等工藝裝置和貯罐區劃分成子評價單元,再按工藝條件、物料的種類(性質)和數量更細分為若干評價單元。又如,將存在起重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的各碼頭裝卸作業區作為一個評價單元;有毒危險品、散糧、礦沙等裝卸作業區的毒物、粉塵危害部分則列入毒物、粉塵有害作業評價單元;燃油裝卸作業區作為一個火災爆炸評價單元,其車輛傷害部分則在通用碼頭裝卸作業區評價單元中評價。
b)進行安全評價時,可按(an)有(you)害(hai)因素(有(you)害(hai)作業)的類(lei)別劃(hua)分評價單元。例如,將噪(zao)聲、輻射、粉(fen)塵、毒物、高溫(wen)、低溫(wen)、體力勞動強度危害(hai)等場所各劃(hua)歸一(yi)個評價單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