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為主劃分評價單元 (1)關于工藝方案、總體布置及自然條件、社會環境等綜合方面對系統的影響,可將整個系統看作一個評價單元; (2)按有害因素的類別劃分,即將具有共性危險因素、有害因素的場所或裝置劃分為一個單元。 二.按照裝置和物質特征劃分評價單元 (1)按裝置工藝功能劃分; (2)按布置的相對獨立性劃分; (3)按工藝條件劃分; (4)按貯存、處理危險物質的數量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