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氣試驗臺(站、室)”安全性評價檢查解析
1 設置目的 由于電氣試驗臺站技術復雜專業性強,試驗設備設施條件不同,被試產品規范品種繁多,國家標準還有待于逐步完善。作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差異較大,對于從事電氣試驗人員,上級專業部門沒有統一的歸口管理對其監督檢查。有些試驗臺站試驗設備老舊,有的設備漏油漏氣不能及時修理。試驗場地狹窄保證不了安全距離,尤其是電氣設備修理后絕緣性能的耐壓試驗臺站。綜上所述由于安全管理不嚴格,電氣試驗臺站設備缺陷,安全間距不夠,作業現場混亂及個人違章操作、觸電死亡事故時有發生。 為加強對電氣試驗臺站的安全管理,保證試驗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標準和實際存在的問題制定本評價標準。
2 適用范圍 由于電氣試驗的產品不同,試驗項目內容較多,試驗能力及規模也不一樣。為了便于在企業中執行電氣試驗臺站評價標準,落實應評價電氣試驗臺站數量。特適應評價范圍規定以下幾種主要類型:
2.1 產品、部件及修復后的電氣產品試驗電壓在1.5千伏以上有關絕緣性絕緣性能的耐壓、泄漏試驗。
2.2電器產品工作電壓有3.5千伏以上電氣性能出廠及型式試驗。
2.3機械產品電氣部分驅動電動機工作電壓有3.5千伏以上試車試驗。 2.4 6千伏以上變配電系統所有電氣設備設施的預防性試驗和臨時試驗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