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評價的合法性
安全評價是國家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的一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評價機構和評價人員必須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資質核準和資格注冊,只有取得了認可的單位才能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工作。政策、法規、標準是安全評價的依據,政策性是安全評價工作的靈魂。所以,承擔安全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等;在具體評價過程中,全面、仔細、深入地剖析評價項目或生產經營單位在執行產業政策、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且在評價過程中主動接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力爭為項目決策、設計和安全運行提出符合政策、法規、標準要求的評價結論和建議,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