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人員應遵守制度
安全評價人員(yuan)有下(xia)列情形之一(yi)的,給予警告、并可以處5000元以下(xia)的罰款:
1、資格條件(jian)變(bian)化,不再具備從(cong)業資格的。
2、弄(nong)虛作假騙取資質證書的。
3、泄露被評價單位的技術和(he)商業秘密的。
4、違背(bei)職業準則(ze),有失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