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震安全評價的管理
地震安全評價的管理
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由縣級以上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負責,需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的業主,應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或立項階段主動到當地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填報申請表,審定工程地震安全評價等級。
承擔(dan)工程地(di)震(zhen)安(an)全性評(ping)價的單位(wei)應當(dang)(dang)取得省級(ji)以上管理地(di)震(zhen)工作(zuo)(zuo)的部門(men)核發的相應等(deng)級(ji)許可證書(shu),和技術人員等(deng)級(ji)上崗證書(shu),并在(zai)當(dang)(dang)地(di)管理地(di)震(zhen)工作(zuo)(zuo)的部門(men)或機構登(deng)記備(bei)案。
地震安全性(xing)評價的(de)結果(guo)必須按照規定的(de)權(quan)限(xian)范圍經省以(yi)上地震安全性(xing)評審(shen)(shen)委員會評審(shen)(shen)通過,并報同級管理地震工作的(de)部門或機構審(shen)(shen)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