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電建設工程安全評價工作程序
預評價工作程序大體上可分為五個階段。
1.前期準備(評價策劃)階段
接受建設單位評價委托,簽訂評價合同,并對安全評價合同進行風險分析。根據承擔安全評價的內容,明確評價項目負責人,組織落實安全評價人員和技術專家,制定安全評價工作計劃。同時,評價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評價項目組,進行評價項目策劃,并與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溝通,收集有關工程資料,進行現場危險源調查和類比工程調研,掌握工程特點和工程需求,識別和收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完成評價項目策劃等前期工作。
2.預評價大綱編制階段
在前期準備工作的基礎上,選用適合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等,并對收集的資料進行系統分析;初步確定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及危險、危害特征,初步確定評價單元,選擇評價方法;安排預評價工作進度;最后編制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大綱包括:評價的主要依據;建設項目概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評價方法、評價范圍、評價單元的確定;安全對策措施;報告書的結構和評價工作進度安排等。
3.預評價大綱的評審階段
根據《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評價工作管理規定》要求,由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有關專家對預評價大綱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編制單位對預評價大綱進行修改和完善。
4.預評價報告的編制階段
根據審定的預評價大綱,按計劃實施預評價工作。在深入進行工程調研的基礎上,對危險、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析,確定評價單元,選定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評價,確定危險等級,提出對策措施,編制預評價報告。
5.預評價報告書的評審和備案階段
對編制的安全預評價報告進行內部審核,一般由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三級審查,由評價機構負責人簽發。
安(an)全評(ping)價(jia)報告(gao)需經外部專(zhuan)家(jia)進行(xing)評(ping)審(shen)。根(gen)(gen)據《水(shui)電(dian)水(shui)利(li)(li)建(jian)設(she)項目(工(gong)程)安(an)全衛生評(ping)價(jia)工(gong)作管理規定(ding)》要求,由(you)水(shui)電(dian)水(shui)利(li)(li)規劃設(she)計總(zong)院(yuan)組織有關專(zhuan)家(jia)對(dui)預評(ping)價(jia)報告(gao)(送審(shen)稿(gao))進行(xing)評(ping)審(shen)。評(ping)價(jia)報告(gao)編制單位根(gen)(gen)據專(zhuan)家(jia)評(ping)審(shen)意見(jian),對(dui)預評(ping)價(jia)報告(gao)(送審(shen)稿(gao))進行(xing)修(xiu)改和完善,形成預評(ping)價(jia)報告(gao)(備案稿(gao))。經水(shui)電(dian)水(shui)利(li)(li)規劃設(she)計總(zong)院(yuan)審(shen)核通過(guo)后,由(you)建(jian)設(she)單位按有關規定(ding)報國家(jia)安(an)全生產(chan)監督管理總(zong)局(ju)(簡稱國家(jia)安(an)監總(zong)局(ju))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