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評價機構建立過程控制體系的主要依據
安全評價機構建立過程控制體系的主要依據為:管理學原理、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管理要求和安全評價機構自身的特點。
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以戴明原理、目標原理和現場改善原理為基礎,遵循戴明原則——PDCA管理模式,基于法制化的管理思想,即預防為主、領導承諾、持續改進、過程控制,運用了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的方法。
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管理是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建立的根本基礎和依據。分析國家對安全評價機構監督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人員基本要求和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安全評價過程控制程序、相關作業指導書和資料檔案管理等。
對于安全評價機構而言,一方面是對機構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保證評價過程的質量安全評價機構應運用管理學的原理——全過程控制、強調持續改進的PDCA循環原理和目標管理原理,結合自身的特點,建立適合機構自身發展的過程控制體系。
